尊敬的阿裡(lǐ)巴巴商家們,按照《廣告法》第十七條 除醫療、藥品、醫療器械廣告外,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(néng),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。以下場景均屬于違規宣傳(包括但不僅限于):一、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。如:保證三天有效;保證完全無副作用;二、說明治愈率和有效率如:治愈率95%三、涉及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(néng)如:描述宣稱可預防/治療疾病/慢性病等,如防癌、治癌、抗癌、壯陽補腎、解毒、去除炎症、消滅濕疹等四、聲稱或者暗示商品爲保障健康所必需如:是家庭必備,不可缺少的健康小助手五、保健品虛假宣傳如以下常見的保健食品功能(néng)聲稱虛假宣傳表述虛假宣傳表述不僅限于上述常見情形若您發(fā)布的産品屬于醫療器械,請放在醫用相關類目下, 并提供相關資質。